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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1 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

日期:2019-07-03 10:05


从大连市税务局获悉,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大连市范围内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涉及大连市 67 万参保人员。税务部门提醒,征收部门虽然发生变化,但是原有的缴费渠道不变,继续采取通过银行批扣方式征收,方便缴费人保持原有的缴费习惯。

征管职责划转后,人社部门行政机关负责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制定,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参保资格核定、待遇发放。医疗保障行政机关负责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制定;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负责参保资格核定、待遇发放。税务机关负责费款的征收工作。

缴费人继续采取银行批扣方式进行缴费的,税务机关征收不影响缴费人办理缴费业务,缴费人只需继续按期将费款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即可。缴费人如对缴费办理事项有疑问,可拨打 12366 热线或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咨询。

据了解,我市税务部门自 2010 年 7 月起开始征收企业单位的社会保险费。根据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部署,2019 年 2 月 1 日起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涉及缴费户 3889 户;4 月 1 日起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7 月 1 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后,实现了社会保险费的统一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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