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局:首笔专利技术转让业务顺畅办理受好评
日期:2016-08-09 10:53
近日,长海局受理并成功办结了营改增以来首笔专利技术转让业务,在办理此项业务中,长海局表现出的严谨、慎重工作态度,体现出的周到、细致、高效服务作风受到各方好评。
该笔业务是大连中山区一自然人,将自己研发的海洋产品加工技术转让给长海局獐子税务所辖区内某企业,并签定技术(委托)合同。合同明确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新产品8个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研究开发经费在乙方向甲方提供8个产品研发计划并获得甲方认可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研发费用100万元。
此项业务虽属原营改增范畴,但对长海局而言是首次接触、首次办理,从局领导到具体办理部门格外重视。接到咨询电话后,獐子所认真查阅相关政策规定,并将税务所的办理思路及时向县局税政科反馈,税政部门也在第一时间向市局货劳处汇报,在适用政策和具体操作流程明确的情况下,及时通知纳税人赶往长海办理代开发票业务。
在办理代开发票过程中,正赶上“金三”系统准备上线,按要求CTAIS系统在7月27日17时停止受理税款征收业务,纳税人直接到獐子所办理时间来不急,且当天也不能返回市内,增加成本。为了不影响持有专利技术的郑某专程从大连市内赶到海岛办理代开发票业务,獐子所主动取得县局办税厅的支持配合,县局办税厅为转让专利技术的郑某及时办理了代开发票业务。目睹海岛税务部门提供的优质服务,郑某连表谢意,称赞税务部门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把周到服务送到了心坎上。
首次成功办理专利技术转让代开发票业务,不仅检验了海岛国税部门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也检验了国地税合作的成效。随着营改增的深入推进,一项项首次接触的新业务也会接锺而至,做好业务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储备,接受实战检验,是我们必须面对和重视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