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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号开始,增值税和房产税有新政,这4个常识,会

日期:2021-06-29 11:23



10月1号开始,增值税和房产税有新政

从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1、房屋转租收入,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由于转租者不是产权所有人,因此对转租者取得的房产转租收入不征收房产税。根据《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2、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因此不论是否取得房产证,若属于应税房产,则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3、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规定:“四、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五、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转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形。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4、个税扣缴端如何更正个税申报?

申报成功后,如需更正已申报的报表,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启动更正申报:1、选择需要更正的税款所属期及报表类型,进入【4.申报表报送】界面启动更正。2、点击【查询统计】-【单位申报记录查询】查询需要更正的属期,选择需要更正的报表类型后点击【启动更正】按钮启动更正,启动更正成功后,系统自动转入收入及减除费用填写界面,完成对扣缴报告表的数据修改后,在申报表报送界面自动生成申报表并完成申报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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